抵免規定公告
各位同學好,因應教育部公告的新抵免規定,只要必修課程有繼續開設,同學就只能選原課程進行重補修,抵免原則為【只要課名、必選修、學分數,有一項與被當的科目不相同,就須申請抵免】,請同學們參考附件的流程表進行抵免。
半導體系抵免公告0620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