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務組轉知】113-1特殊原因不符學分申請(限大四生,學號110開頭)
【課務組轉知】113-1特殊原因不符學分申請(限大四生,學號110開頭)
附件為「特殊原因不符學分」申請單。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開學第二週止(最晚9/27繳至教務處課務組)
如大四生堅持不選到九學分,可填寫附件,但一定最少要選一門有學分的課程,否則不可填寫!!!
請同學務必詳細閱讀「注意事項」。
註:大一至大三生不可填寫此單,一樣最少要選到16學分。
特殊原因學分不符限制申請單限「大四生」使用。
最後正本由系上留存;影本需給予一份給課務組存查。
●特殊原因不符學分單(110-1起)更新.doc